【第15问】为什么你会看到不一样的流动人口统计数据?#流动儿童教育每周一问

人口流动是我国独特的现象,流动人口也是我国独特的人口群体…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段成荣 等


我国流动人口统计口径的历史变动

要界定流动人口的口径,首先需要对流动人口进行定义。国际上一般只有“人口迁移”、“迁移人口”概念,而没有“人口流动”、“流动人口”概念。人口流动是我国独特的现象,流动人口也是我国独特的人口群体。

不论定义迁移人口还是流动人口,都应该选择明确的“时间”和“空间”标准。换句话说,并不是所有的空间位置变动都被当成人口迁移或人口流动,只有超过“一定”时间限度、跨度“一定”空间范围的位置变动才被视为人口迁移或人口流动;发生这种行为的人才能被视为迁移人口或流动人口。


历次全国人口普查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流动人口的数据收集方式和流动人口统计口径比较

1、1982年、1990年人口普查: “跨县”、“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得到的流动人口是“跨县”、“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1982年人口普查的口径一样,1990年流动人口也是“跨县”、“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

但1982年和1990年的流动人口口径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它只能识别跨县(市、区)的流动人口,而不能反映在一个县(市、区)范围以内跨乡(镇、街道)的流动人口。第二,以一年为时间判别标准,又使大量离开户口登记地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不能从普查数据中得到识别。与此同时,以一年为时间判别标准,还容易使那些“不连续”的人口流动事件在统计中被遗漏掉。

 

219951%人口抽样调查:进一步识别“县内”、“半年以上”流动人口

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进一步识别“县内”、“半年以上”流动人口。用最简单的语言概括,依据1995年调查数据而界定的流动人口可以是“跨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

它从根本上改变了1982年和1990年普查数据不能反映“县内”和“一年以内”流动人口的情况,从而使通过1995年调查得到的流动人口更接近于实际的流动人口。

 

32000年人口普查:“市内人户分离”人口的甄别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市内人户分离人口越来越多。但是,1982人普查、1990年普查和1995年调查的数据都无法使二者得到有效的区分,他们都被笼统地当作流动人口了。

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继续保持了1995调查数据在时间上以半年为判别标准、在空间上以跨越乡(镇、街道)为判别标准的特点。与此同时,2000年普查数据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它能够将城市内部人户分离人口与流动人口分开。

 

420051%人口抽样调查,更细致“空间”、“时间”甄别

与2000年人口普查等以往历次普查和调查相比,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在与流动人口有关的数据收集方式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具有以下新的特点:

  • 这次调查的调查对象与以往只调查“常住人口”不同,包含了“本调查小区”的全部人口,既包括“2005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调查小区的人”,也包括了“户口在本户,2005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
  • 在涉及流动人口界定的时间和空间标准上,2000年及以前人口普查和调查时将时间标准和空间标准合并在一起作为一个项目列出。与此不同的是,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将时间和空间信息拆分开来,分别对时间和空间信息进行了调查。这种新的信息收集方式,提供了时间和空间信息的更多组合方式,可以为人口流动分析提供更为丰富的素材。
  • 不仅如此,2005年调查还在1995年调查和2000年普查提供“半年以上”时间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在人口流动的时间方面提供了“半年以下”的信息。

 

2010年六普数据界定的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的定义为:“调查时点居住地”在本调查小区,但“户口登记地情况”为本乡(镇、街道)以外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但不包括这些人口中在一个城市的市区范围以内、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相分离的人口。一个地区的流动人口可以分为4类:跨省流动人口、省内跨市流动人口、市内跨县流动人口和县内跨乡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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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此文节选自段成荣、孙玉晶发表在《人口研究》上的论文《我国流动人口统计口径的历史变动》,及段成荣、吕利丹、王宗萍、郭静发表在《南方人口》上的文章《我国流动儿童生存和发展:问题与对策——基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 。为了便于阅读,将原文进行了大量删减和重新编辑,更多了解,请参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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